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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电镀协会

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
苏府[2006]125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

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;市各委办局,各直属单位:
    《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》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
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

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
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围绕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目标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调整规范,全面实施“苏州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行动计划”,按照“发展优势战略产业、改造提高均势产业、淘汰压缩劣势产业”的产业发展方针,积极稳妥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、以装备制造业和基础产业为支撑、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新格局,切实做到科学发展、节约发展、清洁发展、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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